鄧女士最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,按理說這買房是件高興的事情,可是,鄧女士看到買來的房子后,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。
8月14號上午
記者來到了鄧女士購買的房子里
提起買房的事情
鄧女士顯得十分氣憤
鄧女士:當初買這個房子是通過中介,中介帶我過來看說是打包賣的,包括里面的傢俱家電都是一起出售的。
鄧女士說,在中介公司幫助下
她和賣房人取得了聯系
對方告訴她
房子并不是「關門賣」
想要里面的傢俱,得另外掏錢
鄧女士:多加6000塊錢,把家電傢俱留給我們,包括這些防盜網都不拆。
考慮到房子暫時還不入住
可能會將其轉租給別人
為了方便,鄧女士同意多花費
6000元購買房子里的傢俱
鄧女士:我就想著她是單親媽媽,又是醫生,所以我沒有把明確的家電寫到合同里面。我信任她的人品,覺得她不會私自把東西搬走。
最終,鄧女士以81萬多元的價格買了這套房子。
鄧女士:我們就說尾款都付給妳了,妳可以搬出去了,我們打掃一下衛生,她說她沒有地方住,要不給我兩個月的時間搬家。
鄧女士告訴記者
考慮對方獨自帶著孩子
她同意對方可以居住到8月15號
可時間還沒到,對方就離開了
鄧女士:所有的東西都搬走了,什麼都沒有留下,連防盜網都拆走,里面特別臟,衛生間的裝修也破壞了。
而更令鄧女士生氣的是
對方不但搬走傢俱,破壞了裝修
還欠下了物業費、水電費等
近10000元費用
這讓鄧女士很是想不通
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
記者多次撥打了賣房人李虹的電話
但一直無法接通
隨后,記者跟隨鄧女士來到李虹的工作單位,但始終沒有找到對方。鄧女士表示,她將會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此事。